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贝博米乐体育 发布时间:2023-12-12 19:18:21
2022年是《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扩围提质推进年。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要把绩效评价结果用好,要落实好奖惩措施”的批示,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协同联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跟踪督导问题整改,促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地见效。
一、压实主体责任。针对2021年《评价报告》涉及的20家项目单位50个问题点,财审联动下达整改函,明确各项目单位是评价察觉缺陷整改的责任主体,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绩效整改第一责任人,预算主管部门承担整改牵头责任;要求专题整改报告一定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市(县市区)领导审批后,再反馈本级财政与审计部门。各级财政与审计部门跟踪督查,压实各项目单位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
二、切实对标整改。各责任单位积极做出响应,主动对标问题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各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从自身找原因,对未尽职等主观因素造成的问题,采取一定的措施立即纠正;对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客观问题造成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主动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其中:市教体局、市统计局、市商粮局及市城投集团等项目单位,立行立改行动快,整改导向有结果。截至5月底,各项目责任单位书面整改报告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如期上报,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三、做实结果应用。总体看,今年财审联动整改成效明显,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在评价期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取得较大进展。截至目前,财审联动清单涉及的50个明显问题相关单位均已进行整改。结合全过程评价结果,市财政局在针对上年度评价结果调减2021年项目预算2480万元基础上,延伸取消和压减2022年专项预算8个,涉及调减资金1025万元;将城市照明中心存在的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5236万元,建议纳入财政其他资金账户管理,上报设立绿色照明工程专项基金;收回在建项目沉淀资金2600万元,实际建议及收回资金总量再创新高。
1.超范围调整补贴项目的问题。综保区反思先拨付资金后出台补贴制度的问题,今后将严格对照补贴制度确定的补贴范围,按程序拨付;针对2020年外贸稳增长资金安排存在补贴对象调整不到位问题,已收回大章鱼实业(上海)有限公司补贴30万元;经核实湖南省卂龙电子科技公司与省岳显光电科技公司实属一个企业,认定调整对象给予省卂龙电子科技公司150万元的厂房装修补贴,符合补贴范围。
2.超范围发放补贴资金的问题。一是综保区为缓解疫情和外部经济环境影响,更好的发挥外经贸发展资金效益,结合园区实际,重新调整出台了综保区专项资金补贴细则,将《评价报告》发现的“超范围发放补贴405万元”,在支持范围上给予了符合性调整界定。二是市商粮局针对超范围发放湖南中福易达科技发展公司补贴6万元,认定该项补贴与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混淆,应按要求收回6万元,后续补贴将严格区分省级与市级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考虑到该公司代市商粮局运维“湘企出海+”岳阳专区平台,应给予适当的运营补贴费用,将已补贴的6万元另做账务处理,调整为市级补贴资金。财审督办建议:对于扩大外贸稳增长资金开支范围、属于超范围发放补贴的411万元资金部分,应督促城陵矶综保区、市商务粮食局向相关企业收回,并如数退回财政部门。
3.资金规模散小聚效难的问题。因受上级申报文件影响,资金规模相对散小,短期聚效较难,市商粮局落实整改重点在于提效。一是按照省级稳外贸资金的支持原则,将把突出重点支持和“扶小扶弱”相结合,有效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抵抗国际贸易风险,充分的发挥资金引导作用。二是为克服国际疫情影响所导致的企业关停现象,将充分的发挥稳外贸资金积极的导向作用,有效促进外贸发展持续增长。2017至2021年我市外贸年均增长43.1%,2021年实现外贸进出口612.1亿元,总量排名从全省第7位上升至第2位,由全省“跟跑”向“领跑”转变。三是针对未纳入市级业绩的中化四建公司,超范围按“鼓励企业赴境外承包”补贴5万元。市商粮局经多次对接省商务厅,已将中化四建公司对外营业额纳入我市业绩范围。所给予企业5万元补贴,已为我市完成对外工程额破零,对我市2021年外贸业绩做出了较大贡献。
4.资金滞留未发挥绩效的问题。市商粮局经“回头看”自查,督促整改已初见成效。一是督促屈原管理区和经开区在整改期限内,将资金拨付到位,同时责成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今后将严格按文件要求拨付资金。二是针对拨付经开区实务培训经费、尚未开展培训的问题,如2022年底还没有组织培训,已向市财政建议收回6万元。三是针对2020年安排的招商引资专项资金,支出缓慢,部分资金尚未使用,已报市财政于2021年底收回到账33.26万元。四是今后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匹配有质量有成效的具体项目和活动,合理有效使用专项资金。
1.资金安排调整不足的问题。一是合理的安排资金计划,减少专户资金结余。今年1月份,已将账面结余结转资金2600万元上缴市财政。二是加强往来账目清理,理清项目资产金额来源。清查项目到账资金1.08亿元,其中城投集团垫资4605万元,经双方核对的往来账目一致。三是适时核调间接费用,严控项目管理费支出。目前已暂停项目监理费与项目管理费支付,待财评结论后,再进行竣工结算,防止超风险支付。
2.工程竣工决算滞后的问题。今年2月份,水利局成立整改专班、细化任务、制定方案,就问题清单召集相关单位做约谈。截止到目前,各实施工程单位已按要求提交了部分竣工结算资料,准备报市财政评审。固定资产移交所需资料档案,已安排专人清理,拟于今年底完成竣工决算。
三、三荷机场(市国资委)的航线.定价管理存在寻租风险的问题。采纳《评价报告》建议,一是将根据每年的航线开发需求、通航城市、旅客(货邮)吞吐量、运输架次等目标,结合上年度补贴情况,重新分析评估实际的需求,确定年度补贴资金总额,并细化绩效目标申报,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二是将结合机场发展需求,在补贴总额确定的情况下,参考其他同类型机场做法,对定期航线、加密航线、季节性航线、过夜飞机等不同的航线,制定单个航线补贴上限与下限标准,与市场行情接轨,对不同的航线进行不同的定额补助,规避动态定价寻租风险。
2.融资垫付加重资金成本的问题。针对“先贷后补,增加贷款利息成本450万元”问题点,研究制定航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注重资金使用成本效益,完善资金申报支付流程。在补贴标准与补贴总额确定的情况下,精准编制预算,争取采用“分季预拨,年底清算”方式申请补贴资金,尽可能减少原有的贷款利息。同时积极洽谈航司,争取按季度支付,以缓解财政补贴资金支付压力。
1.首批车辆购置存在质量的问题。公交集团协同供应商、车辆制造商三方达成协议,由南京金龙公司免费分批对100辆车电池进行重新分容维修及电池整改工作(单辆车电池整改费用13.47万元),并就车辆运营过程中造成的误班等各种损失进行协商,决定由车辆供应商(鼎湘创富公司)赔偿10万元。
2.充电桩建设规划存在缺陷的问题。为确保城区充电桩建设与现有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将对标《岳阳市城区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8-2035年)》,至2035年建成1083个公交车充电桩目标,进一步规范充电设施报装机制,简化办公流程,提高充电设施建设效率。一是对于定点定线运行的公交汽车,将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在停车场站及附近规划配建充电设施;二是沿途适当距离建设独立占地的快充站和换电站,缩短公交车进出充电场距离。三是与市顺和新能源公司签订充电服务合同,加快充电桩建设,减少车辆临时在外充电。
3.公交车运力不足影响运营补助。分析2019-2020年公交电动车运营里程未达标,除受电池质量上的问题与疫情防控双重影响外,还存在硬件设施管理与自身服务的品质方面的原因。通过科学调度、优化服务,并协调政府改善运营环境。尽量将电池续航能力不强的车辆安排到线路长度相对较短的公交线路上,减少充电次数,确保每车辆的年运营里程既能达到国家补助标准,又能提高车辆运行效率。
1.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参建各相关单位履职,确保项目签证公开、透明、互相监督,隐蔽工程做到协同签证、实时签证。二是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动协调落实争项争资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前期费用。针对评价发现不属于前期费用支付范围的资金,经请示市财政局对接费用调整,督促将审图费用退款8笔5.43万元,已报市财政局办理退回手续。针对十四中体育馆项目支付了PPP咨询费9万元,实际未PPP项目实施,将主动协调落实争资争项工作,做实项目落地的可行性。
1.“四上”单位产出率落后的问题。一是落实工作职责,采用“月汇报、季通报”预警模式,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至2021年底,全市新增“四上”单位633家,全省排名第三。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2018以来,工业申报数量逐年提升,至2021年工业公司申报数205家,全省排名第四,力争2022年进入全省前列。
2.部分企业申报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一是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巩固统计基层基本的建设。采取“日常指导+定期培训”方式,及时上传上级最新申报文件,供各县市区下载学习,着力提升申报人员专业水平。二是完善准“四上”单位培育库,动态监控准“四上”企业及发展势头较好的企业,达标一家纳入一家,并鼓励“个转企”在当地注册法人单位。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四上”企业的奖励与扶持力度,提升公司入规积极性。
1.门诊补助存在短板的问题。加强专项内审力度与制度约束,细化责任审核流程,定期对产生的医疗费用执行严格稽核与考核。针对残疾军人到门诊用药不规范问题,将引入第三方进行专业监督管理;不定期派人到门诊机构进行现场核查,查阅优抚对象病情与对症用药情况,杜绝“一人用药,全家报销”等套取优抚资金现象。
2.民营医院用药过度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与分级管理,签订相应协议,明确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二是联合卫健部门每年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优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通报,协同有关部门对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优抚对象的用药情况做全面清查,根据核查情况制定“退出”机制,逐步减少民营定点医院。
1.采购程序存在倒置现象的问题。已通过岳交综指〔2020〕5号文向相关市领导专题报告,市委领导已作出相关批示,市纪委已介入调查。在绩效评价应用整改期间,市相关部门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效问责处理。
2.采购规划不足造成浪费的问题。一是加快各大队办公场所的规划与建设进度,已督促6个分控中心已按合同安装调试,只有临港新区分控中心还在建设中。二是加强与城区其他建设单位的沟通与衔接,针对因施工损坏而拆除闲置在仓库的设备,应做好及时修复,确保采购设备的完好无损与有效使用。
3.系统设置存在智能缺陷的问题。一是已聘请专业团队进行系统细化,在使用过程中,对各个系统做出针对性的,持续性的优化调整。二是积极与各单位对接,协商权限开放,资源共享等事宜,让系统设置更加贴切实际,智能控时更加精准,有效减轻交通拥堵现象。
1.污水处理支出与收入不平衡的问题。经与市发改委沟通,鉴于我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是2019年调价执行的,收费标准相对偏高已居全省首位,调价时机暂不成熟,其他市州也存在收入不平衡现象,建议暂缓对污水处理费价的调整。
2.未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的问题。我市污水处理费实行由供水企业傍水征收模式,由于管理权限问题,供水企业归口属市国资委管辖,市建设局对其经营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催收催缴力度相对有限。建议完善征缴约束与激励机制,强化主管部门对供水企业污水处理费的征缴考核力度,调动征缴积极性。
1.项目整体规划设计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关于长岭农场2599亩土地的收回处置,已通过中石化确权盖章,上报省政府将通过成片土地征收开发方案,对接省政府办理土地批单。对项目部分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已报请市资规局将建设地块纳入本次国土空间规划调整范畴一并调整。目前正在等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上报省、市两级政府批准;二是关于437亩基本农田的调划处置,已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正在对接云溪区政府通过申报国家级重点项目进行调划,或待国家相关政策下发,在政策窗口期内进行基本农田调划。
2.债券资金支出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创新创业基地项目征拆工作具体由云溪区负责,城投集团负责征拆资金保障。针对预拨征拆款2亿元支出资料缺陷,将跟踪督促云溪区据实提供合理性补偿材料。目前,已督促云溪区资规局编制项目征拆概算,经市征拆中心审核并出具结论,审核结论已报送市财政投资评审进行概算备案审查,并相继完成集体土地概算备案和集体土地征拆包干协议签订。
3.项目执行缺乏阶段性目标的问题。为明确项目阶段性目标,已根据实际工作进展及项目总体投资建设计划,编制了《总体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项目总体目标及各年度阶段性建设计划。同时将根据实际完成进度,建立了月进度绩效考核机制,以便于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衡量评估。
1.总体目标缺乏过程风控意识的问题。一是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在现有进度基础上,将2021-2024年分年度设置具体实施目标,争取2024年竣工交付使用。二是加强项目债务风险防控,建立债券资金风险检测机制。既要在面上严控企业负债率,确定负债率的警戒线、管控线,保持整体债务水平稳健可控。还要在线上严抓资金安全,严禁项目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盲目举债投资,确保专项债券本息按时偿还。
2.进度滞后致使债券资金闲置的问题。2020年11月到位专项债券资金3.5亿。截至2021年12月底,各项目已按程序完成招标并组织开工,经专项债使用台账监控反馈,专项债券资金3.5亿元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3.投资变更尚未实施预算调整的问题。已按专项债发行要求进行了相关变更的预算调整,于2022年2月15日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信息录入专项债券综合管理平台,推动了项目重大事项与专项债券资金的信息公开管理。
1.存在功能性较大变更调整的问题。一是根据项目调整,增加了美术馆,占用经营性面积。二是项目均已完工,并逐步增加藏书量。三是完善配套服务,增加经营收入。
2.多方面超标增加项目成本的问题。一是项目管理超高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后续将进行账务处理。二是融资利率超高的问题。依据当时PPP项目融资贷款实际情况造成,目前已在和银行沟通协调。
3.未按约定承担责任性保障的问题。项目公司已按合同约定购买第三责任及财产险,规避了公共财产损失及运营风险。
4.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不严的问题。参照《PPP项目合同》绩效考核指标,完善绩效考核指标的维度、覆盖度及深度,确保项目运营期满后已交的设施设备完整、质量达标。
因目前实施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原岳阳市静脉产业园PPP项目实施方案及采购时的条件相比,项目属性发生较大变化。根据部省相关文件精神,认为该项目不符合PPP项目规范实施的有关规定,无法继续采用PPP模式。2022年1月,经与原中标社会资本方友好沟通一致,按照市政府《关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期建设有关文件的会议纪要》(岳府阅〔2022〕16号)明确的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发电PPP项目一期,按程序申请从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退库,之前按照PPP项目要求提的项目立项方式不规范、实施方案编制不规范、缺少激励性成本控制、实施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视同整改。
1.未进行事前评估及立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项目申报政府债券需求时,均对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等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岳阳楼景区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一期)专项债券项目,项目相关单位已提供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债券资金有沉淀及部分资金不合规的问题。目前项目均按进度完成量支付债券资金,同时提高项目完成进度。岳阳建材物流园专项债券项目,对支付金达电器公司其他项目土地监管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费用6.97万元,及时进行了调账处理。
1.市水利局的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岳阳仓库建设项目。关于专项专户资金超概算结余2232万元的问题。《评价报告》建议:对于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以及账面存在的节余资金,剔除竣工验收相关费用后,将超概算部分资金2232万元,如数上缴市财政,以防止资金沉淀。市水利局上报整改方案建议:鉴于2022年正在办理防汛码头新的立项手续,防汛仓库基建账户剔除竣工验收相关费用后,所存在的超概算2232万元资金,全部保留在原账户上,用于后续立项的防汛码头建设。
2.市城管局的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整体支出。一是关于预算支付率较低的问题。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年预算资金执行到位。经与市财政对接,调减2022年路灯及公用亮化设施维护费用353万元。二是关于经营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针对《评价报告》建议,严控实有资金账户余额5236万元,督促中心财务清理实有资金账户尚未结清的工程款项,待工程款项结算并支付完毕后,再将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纳入财政其他资金账户管理。为便于市主城区绿色照明工程项目款结算及原有资金支出,经上报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中心保留实有资金账户,将账面自有积累资金5236万元用于设立绿色照明工程专项基金,实施主城区路灯及景观亮化的绿色节能改造。
3.市工信局的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一是关于重点帮扶企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调整帮扶导向,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及时更新动态调整,帮扶范围有所扩大;及时掌握产业情况,坚持长期调度。二是关于超范围支出军民融合规划编制经费的问题,工信局于2021年12月上缴财政国库存量资金26.8万元。
4.市城投的王家河大桥停车场项目。关于存在变更浪费现象的问题。鉴于电梯钢材(支付货款59.78万元)已进场,且不适合调剂到其他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项目中去,预计折价处理浪费,为缓解市人大办公楼电梯拥堵现状, 已采纳市人大专题致函建议,将闲置材料交由市人大集中保管,以备后续办公楼加装电梯时使用。
5.岳阳楼区东茅岭街道学坡社区邻里改造项目。关于执行率较低的问题。项目已于2021年12月25日完成工程内审,2022年1月22日已支付内审金额的70%。目前项目正在进行财评,待财政后再财评结论金额支付90%。
6.市口岸办的建设发展项目。关于预算执行率较低及部分服务功能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预算执行率到位。二是加快完善运维系统功能,培育技术专业人才,确保实现电子口岸与“单一窗口”的对接,提升电子口岸服务质量。
已整改,出台了城陵矶综保区补贴细则,发放补贴资金均在补贴细则内。市商粮局发放湖南中福易达科技发展公司补贴6万元,已做账务处理,调整为市级补贴资金。
已整改,突出重点支持和“扶小扶弱”相结合,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外贸发展成绩突出,稳外贸资金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已整改,市商粮局组织回头看自查,屈原管理区已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整改期限内将资金拨付到位,市财政已收回资金33.26万。
已整改,已将账面结转资金2600万元上缴财政。加强往来账目清理,理清项目资金来源。
整改中,争取采用“分季预拨,年底清算”方式申请补贴资金,争取按季度支付,以缓解资金支付压力。
已整改,市公交集团与鼎湘创富就车辆运营过程中造成的误班等各种损失进行协商,由鼎湘创富赔偿10万元。
整改中,公交公司与岳阳市顺和充电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充电服务合同,由于部分充电桩正在建设中,暂时少量车辆临时在华润公司充电。
已整改,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加强财务支付管理,落实进度款支付审批、资料审核等监督管理程序。二是督促将审图费用退款8笔5.43万元,已报市财政局办理退回手续。
已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职责。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已整改,一是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二是完善准“四上”单位培育库,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三是加大奖励资金和扶持力度提高企业入规积极性。
整改中,一是加强对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明确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对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优抚对象的用药情况做全面清查。
已整改,市纪委已介入调查,在绩效评价期间有关部门已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已整改,一是加快各大队的建设,二是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确保设备的完好,避免损坏。
整改中,一是已聘请专业团队进行系统细化,持续性的优化调整。二是积极与各单位对接,协商权限开放,资源共享等事宜。
整改中,建议逐步试行直接划缴到财政专户,并对供水企业污水处理费上缴工作进行考核。
整改中,关于项目部分不符合城市总体设计和土地利用总体设计的土地,已报请市资规局将建设地块纳入本次国土空间规划调整范畴一并调整。
已整改,该项目征拆概算已由云溪区资规局编制项目征拆概算,市征拆中心已审核并出具结论。
已整改,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2021-2024年分年度设置了具体绩效目标。
已整改,一是根据项目调整,增加了美术馆,占用经营性面积。二是项目均已完工,并逐步增加藏书量。三是完善配套服务,增加营收。
已整改,完善绩效考核指标的维度、覆盖度及深度,确保项目运营期满后已交的设施设备完整、质量达标。
生活垃圾发电PPP项目按程序申请将项目一期从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退库,之前按照PPP项目要求提的问题均已视同整改。
已整改,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快办理竣工验收及就算、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目前已完成对工程初步预验收。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加快办理防汛码头立项手续。
已整改,截至2021年12月底,支付率100%。账户余额5000多万元,用于设立绿色照明工程专项基金。
已整改,2022年1月22日已支付内审金额的70%。目前项目正在进行财评,待财政后再财评结论金额支付90%。
已整改,一是快速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全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加快完善运维系统功能,培育技术专业人才。